第十九章 元代中日佛教之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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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商舶及僧侶之往來

忽必烈於南宋理宗景定元年(日本龜山天皇文應元年,一二六○年)在上都(察爾之多倫縣)即位,是為元世祖。及至世祖至元八年(一二七一年),始改國號曰元。

元世祖征服高麗後,欲達到其統一東亞之理想,在西紀一二七○至一二九○年之間約二十年。(即日本龜山天皇文水七年──伏見天皇正應三年),在此二十年間,元世祖乃以高麗為嚮導,曾兩次東徵日本,即日本史中所謂文水、弘安兩役之時期。因此元日國際關係嘗極度惡化。旋因世祖兩次東征日本,均歸失敗,不得不採用寬大懷柔政策,對付日本,並優遇其商舶。誠如王輯五氏云:「試觀世祖之置宣慰使於揚州、準東,詔論沿海官司,命與日本通商,不難窺其一班矣」(註一)。同時,日本商人持黃金交易銅錢,貪圖貿易利益計,常不畏艱難赴元經商。因此,元日兩國間雖無正式邦交,但兩國商舶,僧侶,卻往來不絕,且全為日本商舶,而非元舶,這與前代恰恰相反。

當時赴元之日本商船,表面以貿易為目的,但往往有似海盜式之商船,遇機即大行掠奪而變為倭宼,而日本政府卻任其所為,毫不加管制。其中以天龍寺船最為顯著,當詳述於次。而赴元之日本商船,所載不僅為商人,亦有日本僧侶隨船來往,茲將日本入元商船往來簡介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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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日商舶往來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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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十四年

一二七七(建治三年)
日本商人持黃金赴元,請許易銅錢(元史日本傳)。
至元十六年

一二七九(弘安二年)
元於先年詔諭沿海官司,准許日本商船通往,是年日本商船四艘至慶元,許交易而歸。(元史世祖本紀)
至元二十九年

一二九二(正應五年)
是歲,日本商船四艘赴元,因暴風三舶難破,僅一艘至慶元交易(元世祖本紀),是歲十月,日本商舶至慶元,因求互市,舶中具甲仗,元人恐其有異圖,詔防海盜。(元世祖本紀)
元貞四年

一二九六(永仁四年)
是歲僧可庵圓慧入元,殆為日本商船到元。(本朝高僧傳)
大德二年

一二九八(永仁六年)
是歲,日本商舶至慶元,元成宗遣一山一寧持國書附此舶東渡,翌年至日本。(妙慈弘濟大師行記)
大德九年

一三○五(嘉元二年)
是年,日本商舶赴慶元,僧龍山德見,乘此舶入元,時元因日本未服屬,故不許交易,特高抽稅率。(真源大照禪師龍山和尚行狀)
大德十年

一三○六(德治元年)
是歲,四月日本商人有慶到慶元貿易,獻金鎧甲(元史成宗本紀),是歲遠溪祖雄入之。(遠溪祖雄禪師之行實)
大德十一年

一三○七(德治二年)
是歲,日本商人與慶元官吏衝突,焚掠城內,官衙寺院罹兵火者甚多。是年,僧雪村友梅乘商舶入元。(雪村友梅行道記)
至大元年

一三○八(延慶元年)
是歲僧可庵圓慧歸國,元僧東里弘會東渡。(本朝高傳)
至大二年

一三○九(延慶二年)
是歲春,僧嵩山居中入元,又元僧東明惠日東渡。(本朝高傳東明和尚塔銘)
至大三年

一三一○(延慶三年)
是歲僧復庵宗己,無隱元晦入元。(本朝高僧傳)
至元四年

一三一一(應長元年)
是歲春,僧孤峯覺明入元。(孤峰和尚行實)
延祐三年

一三一六(正和五年)
是歲,僧遠溪祖雄歸國。(遠溪祖雄禪師之行實)
延祐五年

一三一八(文保二年)
是歲,僧嵩山居中,(第二次入元)石室善玖,古先印元,業海本淨,明叟齊哲等入元。(本朝高僧傳,延寶傳燈錄,古先和尚行狀)
延祐六年

一三一九(應元元年)
是歲元僧靈山道隆東渡。(本朝高僧傳)
延祐七年

一三二○(元應二年)
是歲,僧寂室元光、可翁宗然、鈍庵俊、物外可什、別源圓肯等入元。(本朝高僧傳,延寶傳燈錄)
至治元年

一三二一(元亨元年)
是歲秋,僧無涯仁浩入元。(無涯錄)
至治二年

一三二二(元亨二年)
是歲春,僧月林道皎入元。(月林皎禪師行狀)
至治三年

一三二三(元亨三年)
是歲僧嵩山居中歸國。(本朝高僧傳)
泰定二年

一三二五(正中二年)
是歲秋九月,僧中嚴圓月入元,是歲為籌建長寺營造費派遣建長寺船入元。(中村文書)
泰定三年

一三二六(嘉曆元年)
是歲七月僧瑞興等四十人赴元(世祖本紀),是歲僧不聞契聞入元。是歲元僧清拙正澄隨弟子永錤,與入元僧無隱元晦,古先印元,明叟齊哲等東渡,六月出發,八月抵達博多。並有歸國之石室善玖,寂室元光同船。(本朝高僧傳)
泰定四年

一三二七(嘉曆二年)
是歲僧古源邵元乘商船到慶元。(古源和尚傳)
天曆元年

一三二八(嘉曆三)
是歲,僧友山士偲,正堂顯入元。(友山和尚語錄)
天曆二年

一三二九(元德元年)
是歲,文侍者為迎元僧明極楚俊入元,楚俊、竺僊梵仙、懶牛融及入元僧物外可什,雪村友梅,天岸慧廣等同船五月發福州,六月東來。是歲僧本禮豐後奉大友氏命迎接入元僧龍山德見而入元。(龍山和尚行狀)
至順元年

一三三○(元德二年)
是歲春,入元僧月林道皎歸國,是歲入元僧別源圓止歸來。
至順三年

一三三二(元弘二年)
是歲初夏入元僧中嚴圓月,一峰通玄歸國。是頃為籌建攝津住吉神社造營費,遣商舶赴元。(攝津住吉神社大書)
元統元年

一三三三(元弘三年)
是歲南山士雲弟子祖庭芳,當時住元大都大覺寺之東洲至道為迎其入元。(聖一國師年譜)是歲入元僧不聞契聞歸國。(不聞和尚行狀)
元統二年

一三三四(建武元年)
是歲,僧空叟智玄入元。(名剎由緒書)
至元五年

一三三九(延元四年)
是歲僧無文元選,元通等赴元,溫州上陸,是歲入元僧大朴玄素,空叟智玄歸國。(本朝高僧傳)
至正元年

一三四一(興國二年)
是歲秋,僧愚中周及赴元,慶元上陸。(大通禪師語錄)
至正二年

一三四二(興國三年)
是歲秋遣天龍寺船一艘赴元。是歲秋泉侍者二十五人入元(梵仙語錄),是歲,十月僧性海靈見赴元,慶元上陸。(性海和尚行實)
至正三年

一三四三(興國四年)
是歲秋七月,河津氏為請元畫工描繪虎關師鍊肖相,遣使入元。(海藏和尚紀年錄)
至正四年

一三四四(興國五年)
是歲秋,僧大拙祖能入元,達福州長樂縣。(大拙和尚年譜)
至正五年

一三四五(興國六年)
是歲五月入元僧友山士偲,此山妙在等歸國。(友山和尚語錄)
至正六年

一三四六(正平元年)
是歲僧善慧,受復庵宗己,明叟龍哲之命,持贈天目山法雲塔院書幣入元。(開山大光禪師語錄)
至正七年

一三四七(正平二年)
是歲入元僧古源邵元歸國。(古源和尚語錄)
至正八年

一三四八(正平三年)
是歲春僧無我省吾入元。(本朝高僧傳)
至正十年

一三五○(正平五年)
是歲三月入元僧龍山德見,無夢一清等十八人乘元商船歸國。是歲入元僧無文元選,義南、碧嚴燦等同船歸國。是年僧棒庭海壽入元。(本朝高僧傳)
至正十一年

一三五一(正平六年)
是年入元僧愚中周及,三月發慶元,初夏歸博多,是年五月入元僧性海靈見歸國。是年元僧東僧永璵東渡。(延寶傳燈錄)
至正十七年

一三五七(正平十二年)
是年秋,入元僧無我省吾歸國。(本朝高僧傳)
至正十八年

一三五八(正平十三年)
是年入元僧大拙祖能歸國。(大拙和尚年譜)
至正二十三年

一三六三(正平十八年)
是年,僧無我省吾再度入元。(本朝高僧傳)
至正二十四年

一三六四(正平十九年)
是年,僧觀中中諦入元。(本朝高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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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錄入元日本商船,就中多為日本商船。唯至正十年(日本正平五年,西紀一三五○年)三月入元僧龍山德見等十八人是乘元舶歸國的(註二),可謂是例外。當時因元日關係險惡,鎌倉幕府為嚴防海禁,並非反對日人赴海外,意在防預弘安役後俘虜逃亡(註三),乃命大友貞親搜索來往船舶,並制止異國人渡來,此為一時之警戒。當時勇敢而富有冒險的商人,紛紛赴元經營貿易。而元朝對於日本商人意外的寬大,請以黃金交易銅錢,設置淮東、揚州宣慰使,詔諭沿海官司,准許日本商舶通行(註四)。並遣普陀一山一寧持國書,乘日本商舶東渡(註五)。大德九年(日本嘉元三年,一三○九)對龍山德見入元船舶,因日本未歸屬,不許交易。特高抽分直(註六),實屬例外。而元朝對敵國商舶竟能如此寬大,乃由文水、弘安兩役失敗,故欲征服遠隔海洋之日本不易,只有採用和平手段,使其歸服。

在中日交通史上,如遣隋使、遣唐使、遣明使、都為公開的事,故其組織及規模之大,所未曾有。但在遣唐使凡二百六十年間,僅有十六次差遣,平均十五年間為一次。遣明使在足利義滿時代可謂極為頻繁,但義滿時與明締結宣德條約,規定十年一貢,因此,百十五年間,亦不過十一次之差遣。要與元代比較,日本赴元商舶,僅興國三年(一三四二)如差遣天龍寺船,除特殊者外,其餘都屬私行往來。其往來頻繁,殆為年年均有。至元末凡六、七年間,為日本商舶赴元最盛時期。即以入元僧而論,據僧傳及眾所知名者,赴元日僧,約達二百二十餘人。不知姓名者,尚不知其多少。此等入元僧,三三五五都分乘日本商船前來,可想而知,當時赴元商舶為多少?元德元年(天曆二年,一三二九),入元迎接元僧明極楚俊之文侍者,至杭州徑山,懇請元僧竺僊梵仙東渡,當時梵仙東渡與否,正當猶豫不決之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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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者遂勸道:

此船一去,明年即使又來,但隨意耳,昔兀庵亦回,西澗回復往(註七)

這些話雖屬簡單,足證當時日本商舶赴元不絕之情勢,可以想見。

註一:王輯五著:「中國日本交通史」一三五貢。

註二:園太曆正平五年四月十四日條。

註三:野上文書(弘安四年九月十六日村)。

註四:「元世祖本紀」。

註五:「妙慈弘濟大師行記」。

註六:「真源大照禪師龍山和尚行狀」。

註七:「竺僊梵仙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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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天龍寺船及其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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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節所述,日本入元的商船陸續不絕,且多屬商人私有的船隻,亦有在幕府保護之下半官營商船,就中以天龍寺船最盛行。天龍寺船創始於足利尊氏及直義兄弟,尊氏為悼後醍醐天皇崩後,思欲慰其怨靈。擬於京都嵯峨創建天龍寺,因缺乏資金,乃藉通商貿易籌集之。於是天龍寺船之派遣,遂因此產生焉。關於天龍寺船派遣的目的,古來傳說不一,有說為募緣派遣赴元,或說僅為通商貿易,或說為恢復中日國交,究竟目的何在,不得而知。三浦周行博士檢索諸多記錄及古文所撰之「關於天龍寺船新研究」(註一)發表後,不獨闡明天龍寺船性質,並說天龍寺船顯與當時商船為同一性質。

至於天龍寺建立史料雖不少,然其最正碓資料,則為該寺開山夢窗疎石法嗣春屋妙葩輯錄自記天龍寺造營記錄。該書對天龍寺船派遣如次記:

「宋船往來事,有其沙汰,元弘以後中絕,經十個年被興行之條,時節可為何條哉否,度度有評定,群議不一揆,諸人謳歌區也,剩御文談之次,被訪明經明法兩道人人畢,其又太略異議也,有範朝臣獨不可有子細候由被申之,尊卑之說,其以不同也,判斷之所存不一次,然而國師不可苦候由,被執申之,任智者遠慮可被免許之由,治定了」。

宋船二艘事,為當寺造營要腳,所被免許也,早致用意,明年秋可被渡由,可被仰綱司候,恐惶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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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曆應四

    十二月廿三日  直義左判

      (疎石)

    天龍寺方丈

就彼狀先被渡一船,仍被舉綱司至本,則被成御教書,造天龍寺宋船一艘事,任本寺之吹舉,為綱司可被致沙汰之狀如件,

           (義)

  同廿五日     直──

    至本御房

      請文云

造天龍寺宋船一艘事,為綱司可渡宋候由,申請候上者,不謂商賈之好惡,歸朝之時現錢五千貫,文可令進納寺家候,仍請文如件,

    同日   至本

在此應注意者:則為「元弘以後中絕,經十個年被興行之條云云。」意思說元弘以來商船中絕,為恢復中日兩國國交,乃派遣天龍寺船。如此解釋並不十分確當。元弘二年(一三三二)入元僧中岩圓月,一峯通玄歸國,同三年祖庭芳入元,不聞契聞歸國,建載元年(一三三四)空叟智玄入元,延元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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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九),無文元選、元通等入元,大朴玄素、空叟智玄等歸國,如斯商船往來頻繁,並未中絕。要說元弘中絕,派遣天龍寺船,不如說為某種特殊任務,派遣天龍寺船。所謂特殊任務,就是營建天龍寺時為籌募資金,並得足利直義贊同、派遺宋船(遺元船)通商貿易。不論交易捐益如何,歸國後,須進納現金五千貫文以為修寺之資。這種為籌款而派遣之商船,則與一三二五年,為籌建長寺營造費而派遣建長寺船,及一三三二年為籌建攝津住吉神社資金派遣住吉神社船,俱含有宗教慈善性質的商船也。天龍寺船赴元經營貿易,無異於普通商船。日僧赴元多乘天龍寺船,例如一三四二年,興國三年,是歲秋泉侍者等二十五人乘天龍寺船,參照竺僊和尚語錄。續本朝通鑑云:此後每年為例,世稱之曰「天龍寺船」。此不過僅叙及幕府允許每年繼續派遣之事,而實際上天龍寺船之赴元者,並未如斯頻繁也(註二)

元代對日貿易港口,元初倣宋制(註三),至元十四年(一二七七)以泉州、廣州、慶元(宋代明州)三港為發達,尤以慶元為最。上海、澉浦鎮(位錢塘江口)置市舶司,次於溫州、杭州設市舶司。此等七港,至元三十年(一二九三)四月制定市舶司、抽分雜禁二十條,並整理此等貿易港,溫州市舶司併於慶元市舶市,杭州市舶司歸入杭州稅務。至大德元年(一二九七),廢泉州,翌二年,上海、澉江併歸慶元。此後泉州市舶司,幾度廢置,至治元年(一三二二)慶元、泉州、廣州三市舶司為提舉司,以及元末。斯為元朝貿易港變革之經過,慶元自宋為對日貿易港,且為三港中最近於日本者,日本商船之赴元,殆皆入是港。至元十六年(一二七九年),日本商舶四艘抵慶元貿易,獻金鎧甲,即其明證。天曆二年(一三二九)為迎接明極楚俊入元之文侍者,舶著福州(註四);至正四年(一三四四),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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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拙祖能同入元之同志數十人入元舶(註五),達福州路長路縣,此二者實屬例外。至於日本對元貿易港,則與前代同,限九州島筑前之博多一港,於是入元僧侶,均於筑前下博多,等候便船橫渡東海,至元之慶元登岸。日本商船赴元者,多利用十月以後之東北季節風。歸航時,多利用四月以後之西南季節風,故航海日數較短於前,平均約在十日左右也。一三二六年東渡之元僧清拙正澄等船(註六),經遣唐使時代之北路,高麗、耽羅(濟州島),費二月餘日,始達博多。此由未得風向之航路,實為極稀少之事也。

自慶元歸航至博多,五、六月間為最多。例如元僧清拙正澄於一三二六年同明極楚俊,於天曆二年(一三二九)五月自元地出發,從四月末至九月初利用中國流行西南季節風而來,是一實例。

註一:史學雜誌第二十五編第一號,日本史の研究所收。

註二:王輯五,著中國日本交通史(一三六頁)。

註三:元史食貨志。

註四:梵僊和尚語錄。

註五:大拙祖能年譜。

註六:清拙大鑑禪師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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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佛典與貿易品之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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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船赴元經營貿易,概依一二九三年,元朝所制訂市舶抽分雜禁二十一條之規定(註一),否則不許與貿易。凡外國商船欲赴元貿易,必先在元之貿易港市舶所申請,領取公驗公憑。預請本國官署在公驗之空紙內,填寫姓名,貨物件數,觔重等。元之市舶所據此照數點檢而後抽分,限定四個月內,發售完畢。凡外國商舶入元港時,馬上向市舶司具申綱首、直庫、雜事、植工、碇手等名。携有兵器,市舶司收存倉庫,回航時發還。又元人為防止秘密貿易起見,凡外舶未領驗憑者,禁止擅行開船,違者處杖百七,沒收其貨物,其三分之一與告密捕人。若因風水遺失驗憑時,經市舶司查明屬實後,得申請總府衙門,再行發給。如妄稱遭受風難入港秘密經營貿易者,則市舶司令其回至起帆之港,由其市舶司究斷。又因遭受風水灘礁,為求薪水供至海岸亭泊時,禁止船人上陸密售細貴舶貨,違者處杖百七,沒收官貨,三分;之一給賞告捕人。凡外舶碇泊貿易港,商人等以市舶司小船推送薪水食料時,於舶中秘密買賣細貨物,未繳抽分,處杖百七,沒收官貨,三分之一給賞告捕人。

日本商舶赴元,概在以上規定下允許貿易,對於舶貨抽分,那是不消說。一三○五年,日本商舶到慶元時(註二),元人因日本未歸服,不悅其互市,頓提高抽分率。元之抽分,乃世祖忽必烈初定江南時,依照宋代制度所定抽分率數,即細貨為十分之一,粗貨為十五分之一。泉州等市舶司除抽分貨物外,並徵收舶稅三十分之一。其後抽分率數(註三)雖不少昇降,但尚無宋代購買其貨物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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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輸入日本貨品,則以銅錢、香藥、經卷、經籍為大宗。文房用具、唐畫、什器及金襴、金紗、唐錦、唐綾、毛氈等織物類為次之。就銅錢輸入論,元史日本傳云:

十四年(至元)日本遣商人持金來易銅錢。

當時元朝深憂銅錢大量流出海外,至元二十三年(一二八六年),外國貿易,禁用銅錢(註四),因影響日本錢貨的鑄造很大。日本香藥,自上代,即仰自中國供給,這時亦如前代。

佛教經典,當時亦成為貿易對象,當時日本計畫開版大藏經,貞和元年(日本興國六年,一三四五),兵部丞源定規,(註五)依一切經開版,並有臨時任官。觀應二年(日本正平六年,一三五一)足利直義有僧解一經管一切經印板。(註六)文和二年(日本正平八年,一三五三)(註七),依足利基氏宿願開版大般若經一部六百卷,但尚未全藏開版。當時京都,鎌倉所建立禪寺,經卷輸入亦復不少。藏經舍利記謂:鎌倉淨妙寺;之太平妙準(高峯顯日之法嗣)(註八),一三二六年令其徒安禪人入元,持黃金百鎰,購得福州版大藏經,由商舶輸入,大通禪師語錄年譜,記天龍寺船派遣云:

遣商船求藏經於中國

於此應知,非遣天龍寺船求取藏經,乃委託赴元之商船輸入藏經。足利尊氏寄進近江之三井寺宋版一切經,弘元鎌倉幕府從元取寄(註九)

當時日本五山盛行開版事業,其中禪僧語錄及詩文集,儒道諸子百家雜書,史書,及其它雜書,皆從元代輸入。諸如毛詩、尚書、周易、禮記、左傳、周禮、儀禮、公羊、榖梁、論語、孝經、老子、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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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莊子、史記、前漢書、後漢書、楊子、荀子、墨子、淮南子、文中子、東臯子、吳子、孫子、呂氏春秋、戰國策、山海經、爾雅、神仙傳、孝子傳、先賢傳、烈女傳、太平御覽、太平廣記、群書治要、玉篇、廣韻等諸書,由此可知當時日本讀書界傾向於中國文化。同時,也可窺見那時輸入典籍之一斑也。

其他方面,則為禪宗興隆時,所需要之禪寺什物,皆為主要輸入品。天龍寺紀年考略云:「天龍寺船之派遣,附為寺方購求什器。」這話雖難以相信,但新建立五山十剎等禪宗大寺,所用元之叢林什器等,多為輸入品。當時禪林於上流社會(註十),極為流行之唐樣茶會,茶亭之裝飾,乃佈置思恭,牧溪、吳道子、月壼等中國名畫家作品,如釋迦、觀音、文殊、普賢等佛畫。又各處客位,米元輝、陸青、李堯夫、文與可、東坡、檀芝湍、伸華光、楊補之、韓幹、李伯時、載嵩、舒悅、所龍翁、張僧繇、胡直夫、陸信忠等,宋元名家所繪之人物、山水、動物、花鳥等錦畫。而主位、客位席,均敷以豹皮胡床,及懸金紗、置竹倚、茶器等,皆為中國名器。茶多用中國清峯、雅州、茂州、浮梁、田畝、鄉園等名茶。這些皆為宋元名畫、什器、茶器、銘茶等,固多為入元僧輸入,且多由入元商船載歸,於此可知當時不僅精神文化仰賴中國,即物質文化,亦仰賴中國供給。

當時日本商品輸入於元代者,則為黃金、刀劍、扇、蒔繪螺鈿、銅、硫黃等。元史日本傳云:「至元十四年(一二七七)日本遣商人持金來易銅錢。」至元二十七年,一三六七年,高麗使節受元朝之意,請嚴禁倭寇至日時,日本回贈白太刀三把,扇子三百把。至明代,日本刀劍輸出額的數量,何止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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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於此不獨可知當時中日兩國商品貿易之種類凡多,而佛教的經典,居然亦多成為商人貿易品。佛教文化影響於日本國民生活方面,於茲可見矣。

註一:元典章,柏元昌三氏「日元貿易の研究」(史學雜誌第二十五編第三號)。

註二:真源大照禪師龍山和尚行狀。

註三:元史食貨志。

註四:同上。

註五:田中敬氏著「圖書學概論」。

註六:鎌倉淨妙寺文書。

註七:宮內廳圖書寮藏大般若波羅密多經十五跋。

註八:芳庭法菊撰藏經舍利記(延寶傳燈錄所引)。

註九:三井寺續燈記。

註十:與茶往來,禪林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