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鴉片戰爭與宗教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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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西方教士之狂妄

近百年來,國人只知受帝國主義軍事、政治、經濟上的侵略與壓迫,却不知道宗教壓迫,比軍事、政治、經濟上侵略,遠超過千百萬倍。誠如沈葆楨說:「通商圖利,情尚可容;邪說橫行,神人共憤」。(註一)李東渭說:「通商則漸奪中國之利,傳教則並奪華人之心」。(註二)這是一針見血的名訓。鴉片戰爭後,准許外人來華經商傳教,這證明了帝國主義軍事侵略,是要亡我們的國家,經商圖利,是要剝削我們民族的利益。傳播邪說,是要亡我民族,因為西方宗教,反對祭祖,反對孝敬父母,反對倫理習俗,這不僅直接斲喪中國固有倫理道德,並且瓦解我中華民族傳統精神,摧毀佛教文化的生命。

西教之東來,雖早在唐代,然歷經元明兩代,在中國各地不斷傳教活動,在明代雖有南京教案發生,由於政府措置適當,及國內知識份子支持,幸未釀成重大災禍。降至清代,由於教士狂妄,不斷發生許多教案。以及導致鴉片戰爭,危害國本。(註三)

清初,世祖雖寵用湯若望,但反對天主教的言論,仍在繼續發展中,楊光先撰「不得已」,這是「破邪集」後的反教言論集成。以孔孟學統著稱的張伯行更草成奏疏,列舉天主教之為害中國文化傳統,主張遣返所有教士,驅散全體教徒,將教堂改為學校。楊光先反對天主教並非基於仇恨心理,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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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倫理觀念為立揚,指斥天主教無父無君邪說。及至順治年間,佛教與天主教互相攻擊,由民間而傳入宮中。當時佛教高僧若木陳忞、聽球、玄水、玉琳、茆溪,深得世祖尊敬。木陳所著「北遊集」曰:「上一日語師,昨在宮看先師和尚語錄,見總直說中有辯天三說,道理固極透頂透底,更無餘地可臻矣。即文學亦排山倒海,遮障不得,使人讀之,胸次豁然。朕向亦有意與辯折一番,今見先和尚此書,雖聖人復起,不易斯言。故已命閣臣馮銓及詞臣製序,將謀剞劂,使天下愚民,不為左道所惑。」自此,世祖對天主教極表不滿,斥為旁門左道矣。當時佛教反對天主教的名著,則有釋如純之天主「初闢」,釋成勇之「闢天主教檄」,釋通容之「原道闢邪說」,釋太賢之「緇素共證」,釋普闊之「證妄說跋」,及信徒張廣[水+火+今]cwdc0104801file system no this image之「證妄說」。證妄說後,釋弗隱之「原闢邪說」,釋圓悟之「復張夢室書」(皆入聖朝「破邪集」),可謂群起而攻之,(註四)邪氣於焉始息!

由於天主教內部各宗派對基督教解釋與孔孟學說發生尖銳的爭執,同時,羅馬教宗也明白宣佈確認中國人祀天祭祖等習慣與基督教義相抵觸,於是引起康熙皇帝禁教諭旨,雍正皇帝又以天主教介入宮廷的政爭,顯為干涉中國政治。遂下令驅逐教士,沒收教產,懲處習教官民,自此,西方教士不敢公開活動,祇有轉入地下工作。

第二節 傳教事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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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教士在華傳教事業,自雍正以來,直至鴉片戰爭,在法律上,一直是禁止的。但自道光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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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八四四年),中美、中法五口通商條約簽訂。准許美、法人得在條約口岸建立教堂傳教,雖可公開活動,但仍無特殊的權利。因此,各傳教士態度尚稱謹慎,而與中國人民尚能和睦相處,亦未發生若何衝突而造成嚴重教案。那知到了咸豐八年(一八五八),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條約簽訂,並准許西方教士在中國內地傳教權利;咸豐十年(一八六○),中法北京條約,又給天主教以收回以前禁教時被沒收的教產,及在中國內地購買土地設立教堂的權利。於是情況大變,自此各地傳教士就利用治外法權身份,利用本國外交,及武力為後盾,不僅教會事業飛躍的發展,而傳教士態度益發飛揚跋扈,他們目睹中國文武不備,文明落後,自詡為傳播文明開化野蠻民族自居,於是激起國人憤怒,反對教士,不斷發生驅逐攻擊,或殺害教士和教民,拆毀或焚燒教堂和教民住室等嚴重教案。就中以貴州、開州、江西南昌、湖南湘潭、四川重慶、四川西陽州、貴州永寧州、江蘇揚州、安徽安慶,以及天津等為最大教案,但各地教案無一不導自傳教士態度蠻橫,激起民眾仇視與憤怒所發生。茲將國人反教言論及西方教士迫害的事實,分別敘述於次:

中國文化是以孔孟思想為核心,二千多年來,一直支配著中國的社會民心,形成一個道統。由於這個道統的承啟,中華民族才能保持他悠久的文明生活。西方宗教傳入後,對中國文化思想形成一個尖銳對立的態度。同時,西方教士在華傳教事業中,顯然含有充分政治、文化、宗教侵略的特性。他們以武力取得在華傳教的權利,並以砲艦為保護此項權利的施行,因此,傳教與軍事侵略的成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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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不平等條約之中,而帝國主義保護傳教與發展國家政治經濟,宗教文化影響力及提高國家聲望等相互聯結,因有這種因素在內,而教士身份地位特殊,竟然干涉教民與平民的爭訟。地方官吏往往抱息事寧人的態度,不問是非曲直,總是讓教民滿意而去,而良民受到欺壓,無法伸冤。因此,有些流氓地痞人所不齒之徒,亦都加入教會,以教會作護身符,橫行鄉里,魚肉善良。由此教會人士愈加複雜,以及教士態度蠻橫所給予國人種種壓迫,招致知識份子或官紳一致仇恨與反對。

(一)蔣敦復,是上海名流,曾在英國教士慕維廉(WilliamMuinhead)家中做過教師,他目睹上海在外國人的影響下所呈現的繁榮、奢侈與風氣墮落,以及外人傳教的動機,以種種卑鄙手段引誘中國人信教,用心叵測,危害國家,感到萬分痛心,他說:「西人必欲行其教於中國,其用意蓋有在矣。中國之人未有信教也,彼固知之。是其術焉;施小惠,使饜其口腹;行小善,使震其耳目;從而誘之,以美福厚報,使深惑其心志;變易肺肝,溺焉不返,不顧利害生死,惟吾說之是從。天下無事,或伏於莽;一旦有事,入吾教者,皆會合響應;使其叛其長者,嗚呼,是禍中國也。(註五)

(二)王炳爕對新舊等經典都曾讀過,在李鴻章幕府甚久,其與曾國藩、丁日昌等都有過從。對於西方教士在華傳教,危害國家民族,深惡痛絕。他所著「正教」四篇。力主尊崇儒教,駁斥異教,深得李鴻章贊賞,他在正教四篇中追憶英法聯軍之前的情況說:

「自道光二十一年間,海疆用兵,大吏多望風逃避。外洋覬覦中國之心,於是益急。和議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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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洋人在東南各海口通商,遍立天主堂傳徒行教,然人民畏法者眾,沾染其教,僅止沿海之民,教人猶未多也」。

那知英法聯軍之後,外人勢力,深入內地,國人信教者日多,而國家危機亦愈深。他說:

「咸豐十年,天津用兵,舉戈犯闕,逆燄鴟張,可謂極矣。然竟不敢據有城邑者,誠畏中國人民之眾也。故但要為盟約,以通商廣取中國之財利。即以傳教陰結中國之人心。夫國家治安天下,以固人心為本,豈容他國之人陰為邀結,今既准其傳教,愚民無知,易受籠絡,一入其教,則人心但知有教主,不知有國法矣,此其動搖國本者也」。(註六)

(三)鄭觀應曾任洋商買辦,深知西人傳教的用心,他說:「非惟欲服中國人之心,兼為洋商之偵探也。」(註七)

(四)薛福成薛氏與曾國藩、李鴻章的關係,都很密切。曾任駐法領事,對於西方國情有深刻確切瞭解。他對基督教在華傳教,極為不滿。同治八年(一八六八),曾上書李鴻章,指出自教禁廢弛以來,各州縣相繼設立教堂,一般教士用錢財引誘民眾,用藥迷惑他們的天性,使他們背棄人倫,而唯傳教士之命是從。因此深感傳教對國家民族之危害,他說:

中國(民教)之釁,何時而弭,雖然多事,猶中國之幸也。何也?江民之來盡高於夷也,竊恐數十年後,耳目濡染,漸不足怪,則附之者日益多。彼洋人歛中國之財,啗中國之民,即率中國之民,啟中國之變,膠固盤結,踞我堂奧,暇瑕伺會,猋迅雲合以赴,而洋人糾群國以制其弊,雖有聖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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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之謀矣。英法諸國之遠闢疆圍,蠶食西土,大率用此術耳」。(註八)

薛氏曾大聲疾呼,主張應把握時機,加速籌備,斷然禁教,必要時不惜一戰,這是當時知識份子反教最堅決者。

(五)曾國藩,眾所皆知為打倒太平天國的主腦人物。曾氏之所以能打倒太平天國,因為利用鴉片戰爭失敗後,國人痛恨「外國人」的情緒及一般迷信洋教的心理,誠如薛福成說,「率中國之民,啟中國之變。」即以洋教為號召,上帝為幌子,表面上排滿,實際在推行上帝共產制度,破壞中國文化,燒毀寺廟,打倒佛像,這是受帝國主義壓迫及洋教邪說蠱惑所造成的禍國殃民的災難。中國文化的道統,其重心不在種族問題,而在文化問題,曾氏以維護中國文化道統,所以能成此大功。他在「討粵匪檄」中,特別強調此點,他說:

「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偽君偽相,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稱之。謂惟天可稱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農不能自耕以納賦,而謂田皆天主之田;商不能自賈取息,而謂貨皆天主之貨;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盪盡。此豈我大清之變,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所痛哭於九泉。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註九)

以上所舉,各人言論,立場雖不同,但却一致痛恨西方宗教危害國家民族,於此可知知識界反教已達到如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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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知識份子排斥西方宗教,另一原因,就是東西文化的對立。西方教士,違背中國文化的傳統、崇恩報德以及倫理社會制度,而教士却以新舊約神話的傳說為根據,於是與中國文化傳統大相逕庭。例如西方人不敬祖先,不孝父母,在國人看來,幾乎淪於禽獸之域。因此,當時知識份子為保存中國歷史文化及民族衣冠文明制度,奮起對西方宗教禁止祭祖崇拜偶像,予嚴厲的反擊。

(一)湖南闔省公檄對此加以譴責說:

「該教不敬祖宗及諸神靈,所奉之神,唯𠯿氏而已,行教者為教父,名為黑老爺,奉敬之時,令人自誓,其身為𠯿氏所出,必先毀其祖考神主,以示歸心,噫!自忘其本也,本去則枝葉未有不害者。

從教之人,先本清白,自立誓吃水後,必作怪發狂,先將祖宗牌位劈碎,次及諸神像,然後見廟宇即毀壞無遺。

(二)安徽巡撫喬松年於同治五年,上疏請限制華人傳教,他說:「天主教……以不祀神不祀先為首務,悖理敗倫,凡有識者,皆所深惡。」(註十)

(三)王炳爕於上倭仁書中,引經據典,力斥基督教禁祭鬼神及禁祀祖先之非,他論鬼神謂:

「鬼神之說,自古有之,中庸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神之可敬可畏,而不可褻玩……」。他論祭祀祖先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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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自天子以至於庶民,莫不有祖宗。今天主教曰,人死無知,不必立主,祖宗不必祭祀,滅子孫愛敬之心,敗國家孝治之化,此其滅絕祖宗不如豺獺。」(註十一)

國人對基督教「父稱為兄,母稱老妹,」殆為「無父子」也。耶穌一日與其門徒十二人坐於樹下講道,其母與兄尋至,欲其回家,門徒以告,耶穌不認其母曰:能奉教者,即吾母兄,不能奉教者,即非母兄,母兄哀勸,終不肯認,於是母兄拜哭而去,因此國人對於無母之說,則代之不如犬羊。

國人排斥西方宗教,又一原因,就是西教違背中國倫理道德,特別是對婦女的行為,令人痛恨。凡男女同時參加教會聽道、查經、祈禱,以及各種聚會,而婦女接受洗禮,以及教士為信徒證婚,都限定教徒與教徒結婚,並要婦女到教堂認罪,婦女棄家作修女,甚至婦女在教堂服務,無不遭受侮辱,如天主邪教集謂:

「每七日一禮拜,曰彌撒,此日百工悉罷,老幼男女齊集天主堂,讚美先天教主之德,群黨喃喃誦經,事畢,互相姦淫盡歡,曰大公,又曰仁會。其嫁娶不用媒妁,亦不論少長,必男女自願,惟先拜先天教主,祈上帝,且新婦必令與所師教主宿,曰聖榆羅福,但不得娶二婦,謂上帝原初止造一男一女。(見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三二頁)。這種違背中國倫理道德行為,備受指責!

湖南闔省公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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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女不嫁,留待教主,無夫婦也……不分男女,赤體共浴,無羞惡也。」(註十二)

王炳爕則曰:

「今天主教設立神父,每至入教之家,別就曲室,令婦女更迭承奉,又擇一女絕其婚嫁,終身承奉,謂之正女。」(或稱貞女,即修女。)凡入教之人,新婚初夕,令男子避去,神父宿於新婦房中,謂之赦罪……其黷亂男女,同於禽獸。」(註十三)

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湖北施南府地方紳民,因約禁傳教而散發之匿名揭帖,亦指謂:

「初入天主堂,不問男女,主教必先沐浴,曰淨體,蓋借此行其奸污,以後惟其所悅而從之。………有病施針灸,婦女裸受治……至父死子可娶媳,亦可娶己女為婦,人倫澌滅,廉恥道喪。」(註十四)

同治七年,「四川西陽州再度發生教案,教士李國(Jean Francois Rigaud 或名李國安)被殺,事後地方紳士曾撰有「西陽州民教紀事」,其中於教士與婦女關係,則有如下的記述:

「李教士於彌撒之時,必令有姿色婦女,跪其膝前,彌撒後,選少婦閉置密室,脫衣洗罪。每逢耶穌教會,必以竹器盛散錢洒地,令諸婦女搶拾,李教士乘而掀擠媟褻其間……與覃、蕭、余、廖各教士相同……每夜靜,婦女行過李教士臥內,即以墨點二婦人之額,即此侍寢。」(註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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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五月,貴州遵義發生教案之後,省城特派陳昌運前往查看,當地紳民歷陳天主教士教民的惡行劣跡,於婦女與教堂的關係。謂:次日,四鄉受害之民,一時雲集,採毀其(教士)居,得見夾牆內姦生私孩甚多,穢氣衝天,目見伊等造此彌天之惡,無不同聲一哭。」(註十六)

以上所舉,均見「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商務出版)。倫理是中國文化的基本,夫婦的關係,絕不容許越出正常行為。雍正禁教以前,各教會盡可能不准男女同堂禮拜,禁教之後,更為認真。鴉片戰爭之後,因法國的交涉,天主教獲得弛禁。北京區主教孟振生,便開始准許男女同堂禮拜,既准男女同堂禮拜、下跪、賜福,男男女女間接觸既多,不免引起一般人的猜疑與飛短流長,而男女單獨在教士前懺悔,或閉門闔戶,這自然更易惹人猜疑,甚至猜測彼此之間必有不可告人之事。

每一民族,必有它的傳統習慣,這一個習慣,便構成某一民族特性的因素,東西民族的觀念不同,往往發生許多誤會。中國社會所風行的習慣,在國人視為天經地義的,在西方人認為是迷信,即如地方遇到亢旱而設壇求雨,或求晴,本屬地方一種傳統的習俗,雖說是人民心理作用,但是往往神而明之,竟然求雨而得雨,求晴而天晴,則受益的人,自然不分信教與不信教。於是民情益加興奮,迎神唱戲等活動,也是民間一種共同娛樂,所需經費,都由地方民眾全體攤派。可是信教的人民,竟拒絕負擔此項費用,於是糾紛發生了。

咸豐十一年(一八六二)八月,山西省法國教士副安當,就擬定一項章程,送山西巡撫桂英,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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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各州縣施行,其章程略云:

「一、教外之人不許向教人攤派唱戲祭獻修廟等錢,因奉教之人欽崇天主,自有修建天主堂禮拜 等費,為遵聖教成規。

二、凡奉教之人,以理不出有妨教規等錢。」(註十七)

同治元年(一八六二),直隸柏鄉縣所發生的一次教民互毆,就是因為「村眾各以教民路成杭等雖經入教,亦有田禾,並不隨眾祈禱,徒沾伊等求雨之惠,出言譏誚,路成杭等不服,致互相爭吵揪扭。」(註十八)

其他有關將佛廟改天主堂,因而發生涉訟。「同治三年,直隸柏鄉縣寨里村教民涉訟,起因為教民欲將合村公有廟宇之一的觀音堂,改建天主堂。村民不允,教民便在堂內誦經傳道,遂有觀音堂遭火焚燒之事。同治六年,沙河縣北堂村民教衝突,其起因為該村翻修舊廟,公議將廟產大樹賣充公費,教民出而阻止。」(註十九)

由於這類的事,發生教民與民眾的糾紛,這固然由於東西民族習慣信仰的不同,本可疏通勸解可以無事,無如西方教士別有用心,竟利用奉教的名義,以挑撥、分化、離間為能事,製造糾紛,使民眾與教民感情惡化。本來為一互敬互愛安寧有序的社會,但自西方教士到來後,從此民間就不安寧了,它利用分化政策,使教民與人民分開,教民視不信教的人為魔鬼、為仇敵、為冤家,稍有不順,就互相毆打,以及涉訟,這就是西方宗教博愛精神的真面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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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教民恃仗教士為後盾,不但不與一般民眾合作,往往藉口不崇奉偶像,對民間所奉神像、佛像盡情破壞,就如同治三年平山教案,據郭英等供稱:

「教民劉自和、李貴、郄鳳池三人說:廟裏金裝古佛,並觀音大士,無甚功德,不能與天主相比受人香烟……就把二佛心挖去,聽聞佛心都是紋銀造成,已經劉自和三人賣錢花用,又大殿後面木佛四尊、銅佛二尊、泥佛一尊,也是劉自和他們不信神佛,故意摔壞的。」(註廿)

諸如此類,教民破壞神像,摧毀民族的信仰,在同治年間,層出不窮,各地教案發生,都導致教士忽視中國社會習俗及民族的信仰所致。譬如說關公的神像,在教士們認為係崇拜偶像,為迷信,應該予以摧毀。(註廿一)在國人看來,關公神像為激起民間忠義的精神,寓有民族教育的意義,怎麼能說是崇拜偶像為迷信的事?

西方宗教,由於本身教義簡單,根本缺乏高深的理論,因此,他們傳教的方法,不在本身教義的宣傳,而在假借社會事業,如育嬰堂、養老院等慈善事業,爭取群眾的信仰。育嬰堂、養老院,本屬於社會一種善舉,理應獲得社會大眾同情與擁戴,但由於教士態度跋扈,也因此發生許多誤傳訛報的事,就如湖南闔省公檄所說:

「該教有吸取童精者,迷騙十歲以外童男,以濂水滴諸頂門,或作膏貼諸眉額,其童之精,即從下部流出,彼則如吮乳然,盡情取之,彼童瘦輭,數日而死。又或以藥貼足心,以針破泥丸處(氣朦子),腦漿並通身骨髓自頂湧出,伊收取入瓶,餘則舐而食之,彼童即死。」(註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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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爕,是參與對外人交涉教案者,對於教士採取童精,深信不疑,故曰:「近年來始有傳其取嬰兒腦髓室女紅丸之事,丟入人口,蓋又于天主堂後兼設育嬰會,道家修鍊,其下流者,流入采補,此固邪教中必有之事。」(註廿三)

同治七年,揚州教案發生,地方紳民異口同聲指責教士「誆騙嬰兒、挖目補腹,吸食腦髓。」

同治九年,天津教案發生,亦有此種傳說,甚至云:「挖人眼目,積至六甕之多。」(註廿四)

由於這些荒誕的傳說,便產生所謂迷拐幼童等事,以當時民智未開、越傳越廣,因此,導致國人反教複雜的因素,但其主要的原因,實由西方教士忽視中國民間習俗信仰所造成。

第三節 查還教堂與迫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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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之後,西方教士在華傳教,竟列入不平等條約之中,本來的用意是在保護教士傳教事業,不料竟產生一項惡果,那就是教民在宗教信仰方面是受著外國政府保護與照顧,中國政府無法干涉教民的行動,也就把教民與他們廣大同胞分開,使他們在本國領土內成為外國人保護下的獨立王國。這些宗教自由的條款,嚴重的損毀了中國國家的威信與主權。由於教士享有種種的特權,(如領事裁判權等)而他們名利心與慾望,又不斷遞增,動輒以武力為後盾,因此,不僅列強炮艦引起國人的反感,而教士態度跋扈,更引起國人的厭惡,這在查還舊堂所引起糾紛,最為顯著。

根據咸豐十年(一八六○)簽訂中法北京條約,在條約第六款:「將前謀害奉天主教者之天主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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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塋墳、田地、房屋等件,應賠還交法國駐京師之欽差大臣,轉交該教之人。」英法聯軍之役結束後,各地查還舊堂案,便因此發生種種糾紛。同時,各地政府官吏,因查還舊堂案,而丟官或受處罰者,不知凡幾,而上層階級主管,更因此受盡困擾。雍正禁教以前,中國各地重要城鎮都有天主堂設立。禁教之後,概經沒收充公。那知到了咸同年間,這些被沒收的教堂,幾經滄桑,不是原地輾轉典賣他人,就是改建為地方文教機構,其原形地點已無法查認,要查還更屬困難萬分。可是西方教士却持蠻不理,以本國政府為後盾,不問赤白,硬要索還原有教堂,自然又增了國人對教士的反感。自同治年間起,因查還舊堂所引起糾紛,困擾地方官吏,直至光緒年間始告平息。

現在選出比較重要案件,以觀當時教士困擾地方官吏之一斑。

(一)奉天牛莊天主堂案

咸豐十一年八月,法教士林貌理,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四),民人鄧林用銀四十五兩買得入官的天主堂房地執照一紙,林貌理向牛莊防守尉,海城知縣請查還。但此項房地,幾經輾轉典賣,這時已有住戶十三家,所有典買契約價值已增至錢二千六百八十餘干(約合銀六百餘兩)。地方官吏及住戶都不願將此項舊址及房屋直接交還教士,自願另行擇地抵還。但林貌理,則堅持非索原址不可,逼得牛莊當局不得已,乃商得住戶同意,由政府出鉅額價款徵購後,交還教士。而教士又百般刁難,以原舊門樓無存,牆垣倒頹,房屋殘舊,不堪居住為由,請為另行修蓋房間,墊平地基;添修瓦門樓圍牆完固之後,方肯收領。地方官吏為息事寧人計,只有允其修理,那知林貌理至牛莊後,並不堅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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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房屋,却堅持必須按照他所繪圖樣,修築圍牆門樓,並以「天主堂房屋入官一百餘年,要按年追繳房租花利,為數甚鉅。」(註廿五)向地方政府要脅,後經總署與法國公使幾番交涉,始將圍牆與門樓修築工程完成。總計此案,牛莊地方官共用去徵購地價及修整土料銀約五千餘兩,歷時七年有餘,始完成此一查還教案。

(二)山西絳州天主堂案

山西絳州教堂,原為明朝一所王府。清初方改為天主堂。雍正二年(一七二四)禁教,將駐堂內教士遣往澳門,後經地方紳耆議請知府將該堂改為「東雍書院」。奉祀至聖先師及諸賢像,後又增資修理「增建」。顯已為一教育機構,對於社會民眾都有莫大利益。咸豐十一年(一八六一)六月,法教士梁多明面見山西巡撫桂英,請求查還,因地方官紳反對歸還,總署照合法署使哥士耆,說明「東雍書院」奉祀孔子,且為我國青年學生肄業之所,關係國家作育人材大計,不便歸還。如果勉強辦理,恐導致人民不服,自願另行擇地,興建房屋。而教士堅持,法署不肯讓步。在萬不得已之下,只有忍痛把書院查還給教士,不僅當時青年學子失學,且使孔子及諸賢遺像,都無處安奉。而教士梁多明及山西主教江類思,藉口書院後置房地等產業,未能全部交還,以及地方紳士將書院匾額、楹聯、碑記等遷存他處,拒不接收。總署以該書院後置的財產,應屬地方所有,與教堂無關,自不能移交教士。至於拆取匾額等物料,僅不過因書院石碑木匾字語文理與天主教相悖,留置亦無用途。教士何得藉故不收書院,後經總署與法使一再照會始告解決,總署復照會法使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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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東雍書院,該處紳士乃能體會兩國和好之意,始肯湊捐多金,另建書院,將此書院讓給,其房屋等件,俱點交清楚,該教士一有收據,便可了結。乃本爵與貴大臣俱有講信修睦之心,而該教士無直截了當之行,若非別有貪苛之處,何以不願完結‥‥…將來與該州紳民不能和協,以致紳民同生輕薄之心,係由該教士自取,不能歸咎中國無優待之禮也。」(註廿六)

這時法使也深知本案與地方教育攸關,乃允許飭令山西主教接收東雍書院。此案前後歷經二年有餘,始結束。總署與地方官經過許多波折與困難,方行辦結。東雍書院交出後,地方士紳以諸聖賢神位無供奉之處,乃募捐購地重建書院,仍名東雍,另於南關建東雍分院,後來李煥揚撰兩書院碑記書後謂:

「嗚呼!異端之顯與吾道為敵,蓋至今日而極矣……咸豐之季,中西講學,延議悉以故地畀西人,絳州之搢紳校士爭之不得,見至聖神像擯棄於不潔之地,乃購地募財……遂創今書院焉。南關好義者,亦聞風施地,具詳上請,於是城關兩書院巍然並峙。夫書院何者也?非所謂正人心而明聖道乎……彼不經之教何如爾?誘之以貨財,蠱之以聲色,炫之以奇淫之技,痼之以酖毒之媒,雖其地既得矣,僅聚奇袤之男女,數日一禮拜焉。正人君子無一投之者。行且見其地之鞠為茂草,而兩書院人材蔚起,蒸蒸日上。」(註廿七)

由教士強索舊堂,直接摧毀地方教育,以至聖賢神像無處安立,激起地方紳民之公憤,誠如李煥揚曰:「異端之顯與吾道為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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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慶長安寺改充教堂

同治元年,法使哥士耆以川東地方所沒收諸堂,原址無法查還,欲以重慶府城內長安寺(即崇因寺)作為教堂。這是屬於佛教寺院,地方紳民及佛教徒眾,皆反對以佛寺改充教堂。該寺建於宋朝熙寧(一○六八—一○七七)年間,明朝正德,及清朝康熙年間,兩次重修。內奉高達兩丈有餘的銅佛三尊,及關帝等神像。佛殿下有一極深古井,旁通大河,為川東佛教名剎。該寺地處要衝,俯瞰全城,因此,紳民堅決反對將該寺抵充教堂。成都將軍崇實,因川東主教范若瑟一再催索,乃欲強迫地方紳民屈服,於是激起紳民忿怒,聚眾將天主教真理堂,傳經之所、病院、學堂、育嬰堂等,一起搗毀,並毆辱教民,殺死教民劉金光,傷教民數十人,造成川省首次大教案。(註廿八)

川東大教案發生後,主教范若瑟親至北京,面請法使為教民教堂,損失情形,並請向中國政府交涉。總署大臣即告以從前哥士耆請求抵還之時,指明崇因寺為一間廢寺,不知有高大銅佛像在內,並責范若瑟不應矇蔽哥公使向中國索取。法使柏爾德密亦因此責怪范若瑟,於是迫使范若瑟讓步,放棄崇因寺要求,乃由地方紳商賠給范若瑟及教民共銀十五萬兩,遂於同治三年結案。

川東大教堂雖經結束,但影響於地方人心,關係至為重大。日後四川各地發生殺死教士教民等案,無不導因於此。總署章京周家楣乃上書恭親王亦大陳,詳論教案之原委及處理方策,他說:

「竊自法國換約以來,天主教流毒海內,如火燎原,各省教案,層見疊出……范若瑟傳教蜀省,在彼族中固最為狡檜,而重慶教堂一案,為四川教務第一篇文字—抵款十五萬之多,實各省教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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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見。民人衍忿已深,教中氣焰已熾。」(註廿九)

這是查還舊堂,因欲以佛寺抵充,企圖直接摧毀佛教,瓦解民眾對佛教之信仰。於此便可知西方教士是如何壓迫我國官民一段慘重的歷史!

第四節 太平天國之荒謬與義和團之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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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佛教,自乾嘉以後,已衰弱不堪,而內憂外患,更不斷發生。就中要以鴉片戰爭、太平天國及八國聯軍為最大。

一、一八四○年,鴉片戰爭。這是中國近代史上劃時代的戰爭,上結秦漢以來對外的關係,下開近百年中國歷史上急劇變化的端倪,而直接影響了中國近百年的國運,以至今日還在這個急劇變化中。鴉片戰爭簽訂不平等條約,從此西方海盜、教士、商人,更肆無忌憚在中國各地展開侵略的活動。由於東西文化觀念不同,民族習慣迥異,教士態度蠻橫,終於發生許多教案,更激起國人反教的運動。

二、一八五一年,咸豐元年,即所謂洪楊之亂。這是中國文化對西方宗教的戰爭,以洪秀全、楊秀清為首領,利用鴉片戰爭失敗後,國人仇恨帝國主義的情緒,及一般人崇拜洋教的心理,於是以西方宗教作背景,以上帝為幌子,發動史無前例的宗教戰爭,幾乎吞沒了大清半壁河山。無廟不焚,無像不毀,破壞中國文化,使中國文化倒退了幾百年。咸豐三年(一八五三年),佔領南京為首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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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曰:「太平天國」。其主要的精神,全在利用神權思想,故國號「天國」,王曰「天王」,一切建國設施都稱天,把新舊約神話迷信都作為治國的綱領。現在不妨把太平天國作亂迫害人民的悲慘荒謬的言論,略述於次:

(一)、一片胡言洪秀全自稱他是上帝的次子,耶穌是長子,彼此資格地位相當,甚至他的權力超過耶穌。因為初期天父(上帝)、天兄(耶穌)可不時下凡,在晚期他可隨時上天覲見天父,於是他假託上帝為幌子,於一八五○年開始叛亂。說上帝怒世人拜邪神,行邪事,大犯天條。特命天王(他)誅妖,作主教人。於是他不但要做中國真主,並且要做萬國真主,他說:「天下萬國朕無二」。這是第一個以神道煽惑人心作亂的罪魁。

(二)、鼓勵叛亂洪秀全一切政策,皆以耶穌為中心。他想把天堂搬到人間,所以他的國號,叫做「太平天國」(天堂),他以上帝為幌子鼓勵士氣,堅定軍心。他說天父天兄時時下凡,諭誡黨眾,認得天父(上帝)、天兄(耶穌)、天王(指他)。真心扶主,守天條、遵命令,同心同力,同打江山,死由天排定,越受苦越威風,妖魔(敵人),總不能逃過天父天兄之手。遵天誡,享天福,逆天命,落地獄。戰死昇天堂是頭等好事,這種神道麻醉戰士,確為太平軍初期獲勝的因素。

(三)、焚釋排孔洪秀全知識水準不高,加之迷信基督教,所以他規定只有拜上帝,不拜別神。他恨孔子、佛教。太平軍所到之處,「無廟不焚,無神不毀」,江南佛教寺廟,遭燬殆盡。打倒孔子,拆毀學宮。他說:「妖魔作怪之由,總由孔丘教人之書多錯。」上帝因責孔子曰:「爾因何這樣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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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的事!致凡人不認;始則孔子強辯,終則默想無辭,上帝將孔丘綑綁解見,命天使鞭撻於他,令他永不准下凡」。所以洪秀全佔據南京後,把孔孟諸子百家經書、論語,盡行焚燬。禁止人民收藏讀誦。若不經天王蓋印而傳讀者,定然問罪。這是秦始皇以後第一個焚燬中國文化的罪魁!

(四)、排斥知識份子太平天國一班領袖缺乏知識,因此極端排斥知識份子,李秀成說:「天王不用讀書人。」因為知識份子工於心計,有其見解,不易改造,不敢任用。他對於童子,視為至寶。每陷一城過一鄉,必將所有童子擄去。因為兒童天真無邪,容易受其麻醉成為死黨,後期的太平軍少壯幹部,都為初期所擄的兒童。

(五)、強行掠奪依他們的解釋,天下是天父的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物歸於天父。所以他巧立(聖庫)名目,詐取人民錢財,在政權未確立以前,每遇富貴鉅家,必一掃而空。專擄城市,不劫鄉民。以獲得衣物,分少許給貧民,說免租三年,爭取貧民信仰。那知取得政權以後,即改變作風,要富者捐糧,貧者效力。限期將金錢米雞鴨茶葉之數,齊解「聖庫」,給予貢單。一戶不到即全家處死。所獻不足,即行抄搜,殺其人,焚其屋,名曰「打先鋒」。

(六)、迫害人民太平軍的殘暴,也是歷史上少見的,每攻佔一城,必大肆屠殺。咸豐十年在江蘇無錫城內外,屠殺男婦老幼十九萬七千八百餘口。因為常熟縣人民倔強抗拒,遭戮者更慘。咸豐十一年江西瑞州地方,幾全面焦土。人民犯了天條在他所施的酷刑下,喪失生命的二千萬至五千萬人。江南數省,受禍最烈。幾無地不焚,無戶不擄,死亡殆盡。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直接受西方宗教毒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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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發生的一次最大的屠殺。

曾文正公於咸豐四年二月為保衛中國歷史文化,對西方宗教宣戰所公佈之討粵匪檄文可以想見!

「自唐虞三代以來,歷世聖人,扶持名教,啟敘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自其偽君偽臣,下逮兵卒賤役,皆以兄弟稱之……農不能自耕以納賦……士不能講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我孔子、孟子之所以痛哭於九泉,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之所也……粵匪所過郡縣,先毀廟宇,即忠臣義士如關公岳王之凛凛,亦皆污其宮室,賤其身手。以至佛寺道院,城皇神壇,無廟不焚,無像不毀。斯又鬼神所共憤,欲一雪此憾於冥冥之中者也……」。

曾氏慷慨衛道的精神,激起全體軍民打擊邪教,保衛中國歷史文化,不顧犧牲,奮鬥到底。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年)南京光復,卒將摧毀中國歷史文化,及欲在中國實行上帝共產制度的太平天國打倒,前後共十五年。在表面上,這是中國的內戰,實際上是中國文化與西方宗教的戰爭,佛教雖未直接參戰,但佛教所受的摧殘為最大。在「無廟不焚,無像不毀」的慘狀下,佛教遭受致命打擊。凡粵匪所歷之地區,佛寺佛像無一倖免,這是中國文化與西方宗教不能融和的一個例證。

我們要把中共所謂文化大革命,「破四舊,立四新」以及批孔與太平天國所推行上帝共產制度作一比較,就知道冰凍黃河非一日之寒,也就是今日中共文化大革命,實導源於太平天國所遺留的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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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誠如薛福成所說:「彼洋人歛中國之財,啗中國之民,即率中國之民,啟中國之變。」所以有人說:馬列主義是耶穌思想新的繼承者!

三、一九○○年,即光緒二十六年,所謂拳匪之亂。由於歷年受西方宗教壓迫,尤以同治元年至十三年(一八六二—一八七四),全國每年各省都有大教案發生,每次教案發生,不是賠款,就是喪權,於是激起國人對帝國主義及西方宗教廣泛的仇恨,便促起庚子拳匪之亂。所謂義和團,初名義和會,導源於八卦教,初起於山東,設立大刀會,專以殺洋人及傳教士為對象,引起膠澳之禍的,便是大刀會。當時山東巡撫李秉衡對於這些作亂份子,不但未加取締,且多獎勵,會首朱紅燈,便樹起「保清滅洋」的口號,掠教民,焚教堂,自稱義和拳,後稱義和團,這個亂黨却符合滿清政府頑固派的意向,於是由山東竄入直隸,時在光緒二十五年。第二年即庚子春間,清廷每派兵圍勦不能勝,於是匪勢日漸擴大。一些無知識的大臣,又謂義和團忠勇有神術,刀鎗不入,足以殺外人,振興國威,以致造成大禍,圍攻天津各國領事館,殺死法國公使克林德及日本使館書記杉山彬,於是引起鴉片戰爭後第二次大屠殺。英、法、德、日、美、俄、奧、義八國聯軍攻打天津,佔領北京,屠殺掠奪,慈禧、光緒逃到西安,命慶親王弈劻及李鴻章出面議和,結果以賠償鉅額款子,即所謂庚子賠款。在外表上說,這是國際戰爭,實際上因西方宗教所釀成的,中國文化與西方宗教第二次戰爭,這更證明西方宗教的不能與中國文化融和的又一例證。

我們對洪楊之亂,雖說他們有排滿的企圖,但由於他們利用西方宗教為背景,上帝為幌子,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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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推行上帝共產制度,來摧殘中國文化,殘殺中華民族,「無廟不焚,無像不毀」;不能再認為他們含有民族主義的精神。至於拳匪之亂,以中國道教的法術,雖以保清滅洋為號召,實際上為仇恨西方宗教情緒所激發,專以焚燬教堂,殺死教士,顯然含有充分因果互相殘殺的報應存在。

鴉片戰爭以後,經過同、咸、光年間,教案、洪楊、拳匪之亂,國人飽受鎗炮的痛苦,對於西方教士真正企圖,至此始全部瞭然。

清末民初中國知識份子,很少信仰西方宗教,尤以康有為、陳煥章,曾欲恢復孔子的尊嚴,建立孔子為真正宗教,而與天主教對抗,因梁啟超、章太炎等竭力反對而終止。

元明以後,自與西方文化接觸,不特逐步遠離中國文化的本位,由「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到「全盤西化」,以至今日,不特將固有文化拋棄得一乾二盡,反以西方文化來裝飾自己。誠如薛福成說:「耳目濡染,漸不足怪。」不獨物質上在追從人家,即精神上也要跟人家走;在一切要改革,要洋化的叫聲中,甚至甘願把五千年來文化的道統,民族的靈魂,祖宗的靈位,都要以十字架去代替,自詡為進步份子,不崇拜偶像。甚至唯恐自己眼睛不藍,鼻子不高,一切以模仿洋人為榮,女人要嫁給洋人,老婆要娶洋人,甘願為洋人的奴隸,實為民族不恥之徒與敗類。所以西方宗教東來,不特摧毀了中國歷史文化,瓦解了民族自信心,結束了中國文化的生命,使炎黃子孫永遠為西方宗教的奴役。佛教就在這個急劇變化和精神虐待下遭受到嚴重打擊!

至此,我們深深的瞭解,帝國主義是要亡我們的國家,西方宗教是要亡我們的民族,國家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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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有民族存在,還有復國的希望。要是民族亡了,這個國家就永無翻身之日,等於打入十八層地獄,永劫不復上昇!中華兒女,覺醒過來罷!我們要痛定思痛切實檢討三百年來,西方宗教東來,帶給我們的究竟有些什麼?是幸福呢?還是災難呢?

附註

一、「同治朝籌辦事務始末,卷五、十三頁七、「總理般政前江西巡撫沈葆楨奏附條說」。

二、李東沅:「洋務扶要」、「論傳教」。

三、柳詔徵著:「中國文化史」下冊一、二頁。

四、方豪著「中西交通史」第五冊一三七頁。

五、蔣敦復:「嘯左堂文集」(同治十年刊於上海)卷三、頁十五。

六、王炳爕「毋自欺室文集」李鴻章序。

七、「見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二○頁。

八、見上書二一頁。

九、曾國藩著「曾文正公全集」,文集一四八頁。

十、喬松年、喬靱恪公奏議、密陳申禁天主教。

十一、見「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三二頁。

十二、見同上書。

十三、見同上書三三頁。

十四、見同上書。

十五、見同上書三五頁。

十六、見同上書同頁。

十七、見同上書一三三頁。

十八、見同上書一三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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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見同上書一三七頁。

廿、見同上書一三八頁。

廿一、見同上書同頁。

廿二、見同上書一四○頁。

廿三、見同書同頁。

廿四、見同書一四三頁。

廿五、見同書六五頁。

廿六、見同書七一頁。

廿七、見同書一五頁。

廿八、見教務檔、四川教務,同治二年八月二十一總署收范若瑟遞災。

廿九、周家楣,「期不負齋全集」(光緒乙未頁刊)政書二上恭親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