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結論──復興佛教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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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都是根據歷史上真事實,作忠實的報導,已使我們對於以往佛教的盛衰,及當今的得失,獲得一個明確的結論。今後應如何來復興佛教,這是每個佛教徒所關心的事。筆者不揣譾陋,僅提出六項主張,以供有志復興佛教賢哲們參考與指教!

「開誠信」,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任何一個團體的盛衰,以及個人的得失,全視其有無誠信。誠信者為人立身處世的根本。「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人無信而不立」等說法,都是針對誠信而言。佛告誡我們要真語,實語,不要妄語者,就是要建立誠信二字。今日佛教,其所以如一盤散沙,不能精誠團結,各自為政,就是彼此之間缺乏誠信態度。尤其居於領導階級的僧伽,染上社會惡習的風氣,其立身處世,無不以「爾虞我詐」、「朋比為奸」為能事。今後我們要重新佛教,必須要確實做到──第一要言信,第二要事信,第三要法信。所謂法信,就是重建佛教一切法令規章制度,一定要澈底執行,斷不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身居領導地位者,或團體首長,要以身作則,開誠布公取信於教友,號召團結,以革新,求進步。果能團結,就有力量。有了力量,必能克除一切障礙,適應時代,創造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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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的存亡,民族的興衰,全視其國民有無私心為轉移。今日佛教,其所以衰敗如此,全由佛教僧徒私心所致。各人只知為己,不知為人,更不知為大我的教團。由於各人私心日重,僧寺由小而大,由舊的,翻成新的,由平房而改成樓房,由一層而改成三層五層,而佛教教育事業,竟無人過問,佛教的興衰,視若罔聞。是故私心不僅阻塞佛教團結,且燒燬了菩提種子。今日佛門許多不愉快的事件發生,全由一個私心作崇。

今日要復興佛教,唯一的祕訣,首要我們能杜絕私心。一切以教團為中心,不特金錢財物不屬於自己所有,就連生命也不屬於自己。我們既獻身於佛教,就是把整個生命都獻給佛教,還有個什麼私有可說呢?我們果能如此,不論為教會首領,或為寺廟住持,以及立身處世,一切都要以大公無私開誠布公的態度,團結教友,必能克服一切艱難,革除積弊。否則,「口裏說空,行在有中」,私心不除,一切規章法令,都成為戲論,毫無希望!

今日佛教之弊,並非缺乏良好的制度,而是缺乏嚴格執行制度的人,以致百弊叢生,營私舞弊,敗壞佛門,莫此為甚!今要復興佛教,首要健全教會的組織!

一、教會制度 今日須要有一强有力領導中心的教會。猶如天主教梵帝岡一樣,具有領導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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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世界佛教的權威。要使教會發生領導的力量,我們認為必須要做到以下三點:

1教會必須集合全國佛教第一流德學兼備、心智能力俱優者組織之,絕不能以大廟住持當家,或黨員關係份子為合格,要打破少數人包辦,專制獨裁的政策。2教會猶如中央政府為全國佛教統一領導的中心。對全國佛教應興應革的一切事宜,負有全權決策與執行指導的責任,絕不可蹈以往「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覆轍,要打破掛真招牌賣假藥的政策!3民主時代應以全體教徒利益為主,要打破封建思想,獨霸的野心。身為首長者,要以身作則,並且要能為全體教友示範。絕不可存苟且敷衍的態度,打破自我主義,不計個人得失,只為教會興衰作想。

二、僧寺制度 僧寺財產,不論以何名義取得,均屬十方住僧公共所有,不屬於任何私人私有。由於僧寺制度不健全,諸多僧寺財產,均由少數徒眾佔為私有,而以巧立名目,以法派、制度派私相授受,獨霸佔有,飽入私囊。不特使佛教教育事業無法興辦,而僧寺龍蛇混雜,已無法維持清淨,而嚴重地影響佛教的聲譽。今要重建佛教聲譽,首要健全僧寺制度。僧寺財物,應歸僧寺所有。僧寺住持,要經過選舉,及教會審查合格,加以委任。僧寺收益,應興建佛教教育及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佛教為教化民眾的宗教,其教化範圍極為廣泛,不僅以人類有知覺的有情為對象,並以非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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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覺的植物、礦物為對象。所謂「情與無情,同圓種智」,佛教真正堪稱「有教無類」的宗教。佛教僧徒既負有如此廣博教育的責任,應如何健全佛教教育。而今日僧徒多未受過正式教育,不唯有礙於佛教真理的發場,而對社會民眾知識的啟發,其關係尤為重大。所以今日欲復興佛教,首要興辦教育。我們認為興辦教育第一步:

(一)全國僧尼教育程度總登記──一、已受教育程度,二、未受教育程度,分別班次,予以教育。

(二)一縣之內,合辦初級佛學院一所。三縣之內,合辦一所中級佛學院。一省之內,合辦高級佛學院二所至三所,視人數多寡而定。全國合辦佛教大學若干所。

(三)各級佛學院,由各級教會主辦。縣會主辦初級,省會主辦中級及高級,國佛會主辦大學。其教育經費,由各縣市寺廟財產收益項下,作為三分抽提,一分教育費,一分生活費,一分修建費,其餘不足費用,由教會分向信徒,以勸募、樂助方式統籌之。

(四)各級佛學院教材,以佛學及中國哲學、文學為主要課程。國學為一切學科的基礎,漢譯一切經典,都為漢唐國學能手執筆,不唯文字優美,詮義幽微。若於國學修養不夠,不獨無法領會經中真義,且無法索隱闡微,發揮微妙的真理。歷代著書立說的高僧大德,無不精通諸子百家,且多為國學能手。若晉之慧遠,唐之賢首,宋之契嵩,明之蓮池、憨山等。無不精通諸子百家,引儒入釋,成為一代宗師。而契嵩之文筆,尤使宋之歐陽修傾倒折服,因而嘆曰:「不意僧中有此郎兒」?由是歸於佛宗。可見國學的修養,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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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僧教育,每多忽於此,自詡為進步份子,多捨佛學與國學,而專習外文外語者,可謂捨本逐末,莫此為甚!

要知身為中國佛教僧徒,應以佛學與國學為本。不妨套用張之洞「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名言,那就是「佛學為體,世學為用」。吾人學習外文外語,只為接受新知識、新觀念,以備弘法的工具,切忌做一個外國語文的傳聲筒,不特失去學佛的立場,且失去出家的目的。

發展一切事業,須要資金,而資金的成長,須賴財源。今日要重建佛教,興辦教育,發展公益事業,急須開發財源。現在先來看看以往佛教經濟的來源:

一、僧寺自耕所得,
二、寺產租賃所得,
三、經懺、香火所得,
四、法會、骨灰得所。

自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後,僧寺已無土地出租所得。少數僧寺保留的土地,所分食糧已不足維持一寺僧侶的生活費用;必須另行開闢經濟來源。而經懺佛事、香火收入僅限於市區寺院,而郊區及山區寺廟,因交通不便,自無經懺、香火收入可言。現在社會進步,已由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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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金錢的觀念,多數教友為忙生活,雖有宗教信仰,但已沒有時間上廟燒香拜佛的機會。因此,僧寺香火收入已日漸減少。今後應如何開發佛教財源,實為當前急迫的問題,在此我們有兩點,必須提醒教友者:

(一)我們不能依靠宗教信仰來解決生活問題。
(二)以不違背我們原有立場與宗旨,開發經濟的來源。

質言之,就是利用原有資產與場所,加以整理,予以新的意義,配合現社會經濟發展,以經營方式代替經懺,以服務的精神,換取報酬。

首要說明的,釋迦牟尼佛留給我們的財產,不是寺廟土地,乃是三藏十二部經典靈文。這是佛教最大的資產,也是佛教最大的財富。我們要開發佛教經濟來源,不必要經營經懺佛事,販賣如來的家業,向死人討生活。我們也不必向外馳求,應開發佛教的寶藏,發展佛教文化事業,以經營所得,充裕佛教經濟,這是多麼有意義而有價值的事!

一、發展佛教文化事業

日本對佛教歷史文化遺產,慣稱為「文化財」(已成為法定用語)又分寺廟為有形的文化財,經典圖書為無形的文化財。明治以後,為發展這種「文化財」,首先動員全國第一流人才、心智,精力,從事於佛教文化教育事業。從明治十三年,迄大正十二年,先後整理佛教經藏,出版縮刻藏經、正藏、卍字續藏、大正新修大藏經等,這些藏經取材,皆來自漢籍。以及日後新譯南傳大藏經、影印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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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經。其經銷日本及東亞,以及歐美世界。不僅獲得豐富的利潤,而日本因受佛教文化滋養壯大。由一個文化落後地區,一躍而為世界文化先進的國家。日本獲此殊榮,全由發展佛教「文化財」所致。

日本全國經營佛教文化圖書出版廠商,數以千計,不僅營業收入豐富,而賴以生活的人數,更無法統計。由於日本國民多數信仰佛教,而日本教育又普及,所以佛教經典圖書,獲得日本百分之八十以上廣大知識分子閱讀。即以東京都神田區而言,經營佛教圖書的書店,數以百家。每家書店,都堆積如山佛教經典圖書文物。初至日本的外人,無不嘆為驚奇!譽日本為一佛教文化國家。

其實,日本獲此殊榮,皆由漢籍佛典而來。反觀,我國佛教藏經、龍藏以後,從未整理修訂。洪楊之後,各省雖有刻經處成立,從事刻經事業。但由於人力、才力、精力不足,所刻都屬零星孤本,故其成就也不大。望之於宋代,往往以一寺之經濟財力刊完全藏,能無愧乎?今後要開發佛教經濟來源,我們首應集合全國佛教第一流才力、人力、智慧,籌設佛教圖書出版公司,以集全資金,集中才智,以現代科學方法,分門別類,推陳出新,發行佛教各宗叢書,例如佛學叢書、史學叢書、藝術叢書、文化叢書、科、哲叢書。以各種方式,以求適應廣大讀者,全國各省市通商大埠,設立分公司;以統一出版經營方式,及服務的精神,發展佛教「文化財」(事業),獲取報酬,充裕佛教經濟。試以商務印書館而言,該館自成立以來,出版各種學術叢書,其對中國學術思想的貢獻,民智的啟發,論其成就,可謂史無前例。而其本身營業飛黃騰達,不唯獲取豐富的利潤,而知識分子及其員工賴其生活的人數,更無法估計,而國家文化學術又賴其發揚,可謂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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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佛教,果能集合全國第一流人才,從事於文化事業發展,雖不敢媲美於商務印書館,然足以使多數才智僧青年,增加其就業的機會,不致淪於經懺生活,販賣如來家業。其對中國社會文化教育事業的影響力,必遠超過於今日,佛教形態必然改觀。

二、發展佛教有形「文化財」

現在都市人口過於集中,以致空氣污染,影響國民健康極大。因此,每到星期假日,國民都奔向郊外山區觀光遊覽,藉吸收新鮮空氣。佛教本有「天下名山僧佔多」之說,不妨利用原有山區寺廟,增添現代化的設備,開闢佛教觀光區,以服務的精神,換取布施。目前台灣佛教名勝僧寺,若關子嶺、岡山、獅頭山、觀音山等寺院,由於缺乏歷史性的號召力,若大陸四大名山。除幾尊聖像,及古老建築物,等待信眾來燒香拜禮,施捨微末香火金錢而外,而對社會群眾的啟發與影響都不大,更不談到發展佛教「文化財」。此之於日本佛教名勝寺院,如奈良東大寺、鎌倉大佛,每年觀光門票收入,多達五六億日元,其他佛教紀念物品收入,更無法統計,這就是日本所獲得佛教有形的「文化財」。我們果能利用原有山區寺院,加以整理新建,培植風景,增建現代化賓館,一面招待上山燒香的信徒,一面招待國際觀光客,供其休息,食住(素食),欣賞佛教文化史蹟,為國家爭取外匯。以服務的精神,換取報酬,充裕僧寺經濟來源,又何不可?同時,必要增設:

(一)佛教文物館 陳設佛教各種文物,建築圖片(如大陸四大名山),雕塑、石窟(如大同、龍門等石刻像),法器、供具(如曼陀羅等),以透視圖片供觀光客瞻覽,以增進遊客對佛教文物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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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以傳播佛教對中國歷史文化輝煌的貢獻,觀光一次,猶如朝禮四大名山一次。

(二)佛教藝術館 仿照敦煌壁畫手法,繪畫佛教各種壁畫,如法華經說法圖、阿彌陀經說法圖,以及因果輪迴十殿閻君等故事,藉以攝化,改善世道人心,使觀光一次,猶如親臨靈山法華會上聽釋尊說法一次。

果能如此,使得每所山區寺院,都成為佛教文物儲藏所、佛教博物館,不特可供遊客觀光,藉以傳播佛教文化,增進國人對佛教的認識,猶如涉足嗚沙敦煌石室一次,僧寺徒眾藉服務精神,換取報酬,誰說不宜!如果一寺人力、才力不夠經營此一新型事業,不妨集合其他寺院,以合股的方式經營。每縣佛教支會應設立指導委員會,指導全縣佛教觀光事業,發展佛教「文化財」。

三、民眾教化館

佛教寺院,原為教化民眾而設,每所寺院都應為佛教教育機構。而現在佛教諸多寺院,除供少數僧尼居住外,並未能負起教化民眾的責任,實有背建立寺院的意義。今要復興佛教,山區寺院多開闢觀光教化事業;市區寺院以附設民眾教化館,利用原有空餘房屋,附設各種教化事業,以服務的精神,換取代價,充裕僧寺經濟來源。

一、附設佛教幼稚園、托兒所,照一般幼稚園收取費用。
二、附設補習班,招收職工婦女,授以佛學及應用常識,及烹飪、揷花、鋼琴等技術。
三、附設通俗圖書館,陳設佛教通俗圖書及通俗小說等,以供附近居民兒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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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說,乃就市區寺院,利用原有房屋附設各種教化事業,以期使每一所寺院,都能達到教化民眾及為社會服務的目的,以補助國家教育之不足,而為改善世道人心重要的場所。

第六節 選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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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賢用能,這是民主政治基本的政策。孔明告劉後主曰:「親賢臣,遠小人,此前漢之所以興也。遠賢臣,親小人,此後漢之所以衰也。」選賢用能,不特為立國之大本,且為任何團體盛衰之根本。常言道:「得人者昌,失人者亡。」這裏所謂人者,就是指賢能而言,佛教僧寺,本有優良傳統的制度,無論為宗門、律門,無不以選賢為本。因此,叢林寺院,能維持千餘年傳統的風格,即在於此。晚近以來,叢林制度,早經變質,巧立名目,而以法派、子孫派,封建觀念,私相授受,視僧寺財物為己有,獨霸佔據,社塞賢能,昔日之選佛場,今成野狐禪。牛鬼邪神離居其中,焉能不衰?

即以教會而言,自民國十八年獲准成立,迄今四十餘年,歷屆主持者,未為佛教興一事革一弊,只知利用教會招牌,奔走權門,個人聲譽日隆,教會聲譽日落。今欲重整教會,首要選用賢能,打破少數人包辦獨覇的野心。

民國十七年,正當廟產興學風潮緊急的關頭,上海王一亭居士以護持佛法,面請 蔣總司令──即今 總統蔣公──蔣總司令謂:

一、真正依佛教行持的僧徒,可以保存。
二、藉教育造就有知識的僧徒,可以保存。
三、寺院須清淨莊嚴,不可使非僧非俗的人住持,且對於社會要辦有益的事業,可以保存。(海刊九、十期)

這是四十年以前,總統 蔣公的談話,迄今仍不失為革除佛教積弊的根本。我們果能依此三原則,整理當前的佛教,足可扭轉佛教衰頹的風氣,風氣一轉,萬象更新,而佛教復興之機,也就更邁進了一大步。

為適應民主時代,我們必須要做到:

一、佛教寺院住持、職事,一律要經過一寺住眾及信徒選舉,以選用賢能為原則。
二、各級教會,理事長及常務理事、理事,一律要經過全體會員,直接選舉,以杜絕間接的選舉,從中舞弊。

以上所列六要,只是一個原則,請參閱本書第八、九兩章。以期使每一所寺院都為佛教文化儲藏所及教化民眾為社會服務的重要機構。每一位僧徒都能為發展佛教「文化財」的重要幹部,使人人有機會發揮其才華。這是個人粗淺的想法,是否正確,尚待緇素大德作最後的決定,這也是佛教復興的基本條件。要是捨此而不為,要想復興佛教,則等於痴人說夢!

最後,我們必須要提醒同道們,今後佛教必須從頭做起,佛教歷史上輝煌的史蹟,無補於當前的得失!要打破傳統封建自我陶醉的想法,要面對現實,接受新世界知識,與新的觀念。佛教的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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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自己生命;中國佛教界的通病就是「自私」、「無知」、「懶惰」。今後首要能根絕這六個字的病源。只要能夠把以上六點,身體力行,或以教會為首,或選擇一二較大寺院,予以指導試行。然後逐步推行到全面改革。則一切革新工作,必能收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