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天天見到時有人自殺,其自殺的原因,雖各有不同,但蔑視人生以一死為解脫的觀念,郤是一樣。何以不想到自殺以後又是怎樣的快活呢?我們一切的痛苦,果能以自殺就簡簡單單同燈一般息滅呢?死,就是人生生命的歸宿嗎?我們果眞除了自殺就無法解決人生現行的痛苦嗎?這皆是由於不明瞭人生生命的原理,假使我們的痛苦一死會解脫的話,那不但我 早已自殺了,恐怕社會上自殺的人比現在還要多呢!苦悶的青年,動斥社會惡劣,環境不良。試問,社會何嘗惡劣?環境何嘗不良?若惡劣,則社會無人矣,人何以又競競向入社會呢?若不良,則人皆自殺矣!人何以又戀戀求生呢?縱有,我們要提起佛敎「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來改造,個人消極的自殺,究竟是無濟於世。究竟惡劣是惡劣,不良是不良,與你何干?苦從何來!你之苦,非你之自遭,認與之?今不自責,而責社會,愚痴極矣!荒唐極矣!然究竟講來,什麼是我們的正生命!同時我們眞正的生命是否在一死的中間獲得,而人為什麼又要死呢?為什麼又要生呢?旣生就不要死,旣死就不必生,何必生生死死,死死生生,這豈不是矛盾現象嗎?同時人為什麼在有病要死的時候,會曉得死去是痛苦呢?在自殺的時候會曉得死去最快樂呢?不然,為什麼自殺呢?根本的弊病,社會上人不知道死不但不能解除我們的痛苦,的確能加增我們的痛苦的死,原來不是一椿什麼有價值值得追念的事,故佛敎敎人解決生死的問題,並不是專注在生死,不過藉生死名詞提醒人明白人生眞正的生命究竟在那 裏,不是說死就是人生生命眞正的歸宿,但是死從何而來呢?又從何時人就有死呢?生命是不是同耶穌所說有個視而不見的人格神從中主使呢?死!究竟是人生罪惡的表現,人生假使沒有罪惡,也就沒有生死的痛苦,罪惡!究竟又不是傳統的遺產物,而是我們各個人從過去精神意力活動中所留下來的影響,造成現前人生痛苦的局面,這種局面不是固定的,是有轉變的可能,這全在我們各人現前心行協應的力量,假使現前一念善心所發生作用,則將來人生又換一副局面,但這種局面無論是緊張的或是和緩的,終究不是人生眞正的面目,眞正的面目根本上要剷除這種虛偽局面的人生,因為人生眞正生命實是無始無終不生不滅的,這樣說我們現前人生如同流水一般的虛偽幻化的生滅着,所以說我們的死不是燈一般的掩息,也不是聚沫一般的沉淪,正是前浪導後浪繼續的生滅着,這種生滅現象波浪可以代表我們現象的人生,人生眞正的生命郤不是現象的波浪,而是永遠不生不滅清淨本體的水。所以說我們肉身精神呼吸,就同于現象的波浪一般,我們自性清淨心,就同于本體的水一般。但是水與波是不相離性,離波與水,離水與波,形成二而非二意,究竟講來水還是水,波還是波,又形成二而非一意。故水與波自非一非二的不及不離的連續性,但這非一非二水波與我們生命却有密切連絡性,夫水上的波浪,在忽然一剎那靜時就是我們人生的一期中死時,夫人生的生死,就是這波浪一沉一起的現象,在一日一刻間長江流水的波浪也不知起過多少沉沒,茫茫苦海中人生的生死也不知演過多少悲喜的戲劇,平時佛經所謂「眾生生死」,就是依現象波浪上說的,所謂「望生望滅」,就是依於本體水上說的。意思如表:
我們假使能够洞澈體驗得這種生命現象的原理,對於人生生死的問題,就不致發生怎樣恐懼悲哀或喜歡欲狂的現象,因為在人死一剎那固不必悲,人生一剎那也不必喜,這些消長的現象不是全部眞正生命上發生的變化,不過是生命線索上一種波紋而已!不明白生命原理的人就認為現象不實的人生為我們的眞正生命!這實在是人生最大的錯誤,假使我們眞正的生命,就是數十寒暑枯槁無味的軀殼的話,那人生沒一點的滋味值得我們眷戀的嘗試,竟有些沒出息的人有意無意道出一種顯明對於人生眞諦沒有認識的話:我今生算了,年紀也大了,什麼事也不想了,就這樣隨隨便便過幾天快活日子好死吧!
試問這是一種什麼見解呢!現象的人生無論你算了或不算了或想或不想這種勢力環境之下,任你起種什麼消極及什麼積極都是沒用的,死神無論如何在早遲的中間總有一天會降臨到你的近邊,莫說你還有個死神會與你為難,縱許死神讓你活過一二百年甚至活到與彭祖那樣的高年,不但死在你無法逃脫,而對於廣漠的宇宙建設中間也看不出一絲是你的腦力練成,現象人生的光陰是有限的,我們要是眞正在廣漠無邊法界中想築一求或兩求的金字塔,來紀念着人間演變中留了這一絲的倒影,那我們非要澈底求 我們眞正本體生命法身的實現不可,因為本體生命是永遠不生不滅着,常常時恒恒時是在為人類社會大眾服務謀利益!同時本體生命也是我們各個生原來所具足的,不是什麼人格神所給的,但是現在為什麼這種眞正生命不會實現呢!說來這種責任完全是我們自己負的,怪不到任何人,為什麼造成功現象的人生而得不到本體清淨不生不滅的生命呢!這個原因,就同我們前面所說的譬喻一樣,水原來是很清淨靜平盪的,沒有一絲的波紋,而現在之所以有波紋的原故,就是風為原動力,我們的人生就是業為原動力,風大則波大,風小則波小,業惡則現象生現,業善則本體生現,惡業中又有種種差別不同,或現地獄身,或現餓鬼身,或現畜生身,或現天人身。業善中亦有種種不同身,或現聲聞身,或現緣覺身,或現菩薩身,或現佛身,此中所謂本體身就是圓滿報身,佛教敎人捨去人生,就是捨去此現象的幻化身而証得圓滿報身。話該說轉來,風為天然的因緣力,業以何為因緣力耶?為自然呢?為神呢?在不明白佛教的人以為我們自己不能自生自立,一切都要仰看一個神,這實在是一種無稽的荒語,業乃是我們過去精神影響力所成,現在的人生,就是過去精神影響的結晶,現象精神的影響力,就是將來人生現象的遠因,這種業力全為自造,將來也唯有自受,影響不到任何部分的人,無論經過多少時或是那一個地域,這種自作自受的責任都要我們負的,你咒咀現代人生的痛苦,切不要責社會,怪張三咒李四,就該切切實實誠心誠意懺悔你自身於過去不該造成這種枯槁無味的痛苦的業力,你支持不住現在的痛苦,想脫逃—自殺—那是徒增痛苦,逃得今生,逃不了來生,逃得過現在,逃不過未來,這好像一個人在國家犯了大罪,中央政府通緝令已通知各省政府了。犯人無知,即由本省逃走外省,或由外省逃囘本省,試問豈本省政府要通緝你嗎?縱許一時緝不到案,將來也要歸案,總之,有一日會歸案受刑,這是一定的道理,任何人不能替他抵罪,這與儒教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有點不同,在儒教以為我們現前一切的業報,無論是善的或是惡的自己自身受用不了,將來留我兒孫受用,就是從親生子,從子生孫的相續的人生觀,這就是以波紋講人生的生命相續,但佛敎不以波紋為相續而以水為相續生,因為波為現像的,不是實生的,雖也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但不是留子孫受用的,還是我們自身的受用,就是由前生—到今生—再從今生到後生的相續,故人生好壞一切皆是自身負責創造,這就是 儒佛二敎的人生觀不同點,質言之,儒教所要的人生是現象的,不是自身的人生,是祖傳的人生,佛敎所要的人生是本體的,非遺傳的,自造的人生。故在佛教的學理上講父母不是出我們的親因緣,假使父母能生我的話,則我之賢愚不肖應與父母同,我之肥瘦智才美醜,非父母能預知,故生我者業力也,非父母也,父母僅為生我之增上緣,實質論:我還是自生自立,自作自受,故人生之目的非為傳宗接代,此為儒佛根本的不同,這如圖:
明此,則人生的痛苦,非自殺能解除,越殺越苦,死的乃現象身,現象是苦根,今捨此而易彼,豈不是以八兩對半斤嗎?眞正要想解除人生的痛苦,就要實現本體的生命,釋迦牟尼佛,就是因為認清了現象的人生是痛苦的,所以在雪山經過種種的磨練,然後在菩提樹下纔親証得清淨本體的法身,並且說出現象的人生,不但有種種的痛苦,並且將來會因牠永遠流浪在生死的苦海中被難而傷失清淨法身不能實現!所以我們要實現清淨法身,唯有研究佛敎!一九三六,十二月,焦山海雲堂
東初,〈生命的原理〉,《人海燈》,第4卷第3期,1937,頁97-100。